索引号: | jz-xfj-0001-0030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9-08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工作动态 |
【普法园地】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条文释义
【第四条】 保密工作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遵循党管保密、依法管理,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技管并重、创新发展的原则,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开的事项,应当依法公开。
【释义1】本条是关于保密工作原则的规定。
第一款明确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党的十九大将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纳入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并写入党章。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把维护国家安全贯穿党和国家工作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密工作处于反窃密防泄密斗争的第一线,与国家安全各领域高度融合,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积极践行总体国家安全观,构建更加科学、完善的国家秘密管理体系,做到国家安全领域拓展到哪里,保密工作就覆盖到哪里。
“党管保密”,是做好保密工作必须坚持的政治原则。坚持党管保密,就是要坚持党中央对保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和完善党对保密工作统一领导的体制机制,压实各级党委(党组)和保密委员会政治责任,确保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严格施行。
“依法管理”,主要强调的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管理国家秘密,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秘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法管理国家秘密,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必然要求;是推进保密依法行政,不断提升保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的迫切需要。坚持依法管理,就是要坚持科学立法,建立完备的保密法律制度体系,将保密工作的各个方面纳入法治轨道,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坚持严格执法,优化行政执法体制,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坚持公正司法,严肃查处保密违法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坚持全民守法,切实提高公民保密意识、普及保密常识,在全社会营造自觉守法的良好氛围。
“积极防范”,是保密工作实践经验和特点规律的科学总结,主要强调的是主动、事先的防范,以防止窃密泄密为出发点,构筑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的坚固的综合防范体系。坚持积极防范,就是要下先手棋、打主动仗,积极主动、关口前移,加强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风险隐患,从源头上防止各类泄密事件发生,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来源:金城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释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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